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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进一步推进20所高等院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被列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随着《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去年12月26日得到四川省委综合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准,并由省科技厅和知识产权局颁布实施,从今年起,四川将首次在20所高校和研究所共同拥有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

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作为探索成果所有制“深水区”的尝试,其改革背景、价值和意义是什么?1月18日,《科技日报》记者走访了四川改革初期的决策部门和探索单位进行调查。

还在为“处置权、收入比”而挣扎吗?这里“权力首先被确认,然后被转化”

从去年开始,中国进入了一个自上而下的科技成果转化和改革政策的红利释放密集期。在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三权”改革的背后,如增加转化收入比例、下放独立处置权等,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很少涉及,职务成果的所有权仍属于单位。四川试点项目,第一次把改革的“指挥棒”转到了成果所有制的“深水区”。

根据该计划,试点单位将“探索职务发明创新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享制度改革”,并要求“试点单位与以商定方式完成成果的个人或团队共同分享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

在具体实施中,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等10所高校和省中医药研究院、省自然科学研究所等10所研究所的核心试点任务,是探索“先确认权力,后转型”的有效机制。在运行中,试点单位和成果完成人将首先协商确定本岗位科技成果的共享和确认比例。其次,对于现有的职务科技成果,在申请完成后的后期,单位可以通过权利人的变更和收入比例的约定来转让产权。该岗位新形成的科技成果可由单位与完成的成人通过共同申请和协议共享。对于本单位拟放弃知识产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自愿无偿取得产权,并更换知识产权持有人。

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一旦所有权问题被突破,许多难题就会迎刃而解."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学院兼职带薪教师表示,一旦完成者和单位共同成为“混合”模式下的权利人,完成者将在成果的使用、转让和收入分配等各个方面拥有完全的“话语权”,这也将推动“三权”改革。

西南交通大学从2010年开始探索和试验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2016年1月,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法》在2015年修订后,赋予高校处置和奖励成果的权利,学校颁布了《西南交通大学九条》,全面推进改革。

“在交通大学的九篇文章发表后仅三天,四项核心发明专利就通过了知识产权内部划分程序。从2010年到2012年的三年中,只有七项专利被转化。西南交通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表示,改革试点一年来,西南交通大学共划分并确认了160项服务发明专利,成立了7家高科技创业公司。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实施后,四川将按照“一年试点突破”和“两年总结推广”的试点目标,到2018年初步建立有效的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归属机制。

有“政策之战”吗?目前的政策是“操作空房间”

记者发现,四川试点项目包括两大突破:一是公共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二是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的政策,高校国有资产包括由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也包括在无形资产中。在“国家统一所有、财政部综合管理、教育部监督管理、高校具体管理”的原则下,国有资产的登记、变更和交易必须受到层层监督,否则将被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标签某大学科研部门负责人透露,同时根据中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即为专利权人。”

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但事实上,在四川催生这一改革试点的“土壤”已经存在。在政策层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试点”首次写入四川2015年通过综合创新改革推动转型发展的决策。2016年,它被列为四川省综合创新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在新发布的《四川省16条》中再次明确实施。在需求层面,省科技厅在全省调研后形成的“成果转化清单”中,整理出3009项重点科研成果和1170项企业需求,其中930项(30.9%)为省内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成果,充分说明四川重点科研成果技术水平较高,急需转化。

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产权的定义越清晰,创新的效率就越高。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省科技厅厅长刘东表示:“在此背景下,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是探索我省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是系统推进综合创新改革试验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符合四川实际的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的重要途径。”

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一所学校、一所医院、一项政策是这个试点的基本理念。重点是探索,核心是实效。”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对“混合”后的成果使用和处置程序有明确规定。试点单位已经下放,并附有豁免条款。对于那些已经取得成就的人,激励政策已经放宽。从政策角度来看,存在“操作空”。

记者了解到,专利法还规定,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如果本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就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达成协议,以协议为准。该负责人表示:“从试点方案的设计来看,很明显‘通过协议共享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共有权’符合‘从协议中获取’的定义。”(记者李晟)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四川:单位不再独享职务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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