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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高校教师多点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等五个文件,包括:将副教授及以下资格认证权下放给高校,放宽高校职称认证限制,赋予高校更大自主权;高等学校自主决定考核方式,自主决定绩效工资总额,自主决定绩效工资的结构和分配;支持高校教师获得合理的多点教学报酬;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和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和聘任方面的成绩。

山西新政策激发高校教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目前,大学已经从传统的“象牙塔”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知识图书馆”、“发电站”甚至“驱动者”。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高校存在诸多问题,如收入分配制度设计指标和标准单一,教师实际贡献与收入不匹配等。导致教师扩大知识传播、转化科研成果的动力不足,影响高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表示,新政策旨在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明确教师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的“痛点”,突破政策实施中的“瓶颈”,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回报,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获得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

山西新政策激发高校教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此次出台的所有政策要点在山西省都有具体的实施措施,以使教师了解和操作。对教师的考核和评价应当坚持教学与科研的等值标准,把教学成果和成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研究。在高等院校中全面下放副教授和以下认证权力,以简化高等院校专业职称的认证;进一步淡化学历要求,注重工作绩效,改革评价机制,注重科研质量,改变职称评定中的“量化”、“形式化”、“行政化”问题,为创新和展示代表性成果开辟“绿色通道”。(王海滨)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山西新政策激发高校教师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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