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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耿青海

海外网2月14日电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700万城中村原住居民的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登记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5%和55%。

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山东省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化主要是促进城镇农民工的城市化、城市城中村原住居民的城市化、农村就业人口就地转移的城市化。这是整个计划的主体和核心。一是推进城镇农民工市民化。重点引导农民工及其随行家庭、农村大中专学生和退役军人、农村城镇购房人口落户城镇。加强对城市产业就业的支持,提高农民工就业和收入水平,维护进城农民权益,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需求,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第二是促进村庄周围村庄原住居民的市民化。因地制宜,采取整村改造、局部拆迁建设、综合整治等方式推进城中村和城中村整体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逐步将城中村附近的原有居民纳入城市社区治理,优化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高人居环境宜居水平。第三,促进农村就业转移的市民化。加快新型小城市培育试点,重点示范镇推广,特色镇创建,打造地方市民化载体;推进乡镇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庄延伸,落实新农村社区和工业园区“两区共建”原则,推进新农村社区人口融入城镇化管理。

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率65%的转移

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巡视员、发言人耿青海表示,对于农业人口的转移存在诸多担忧,导致进城和返乡之间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和左右为难。他们担心失去农村权益、城镇高房价、高生活成本和就业能力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和障碍,《规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各群体的意愿和利益,通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顾虑,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城市化进程。主要从三个方面:

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率65%的转移

一是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的能力。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工业就业的支持力度,把发展城市经济作为城市化的重要前提,协调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工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和城市互动,增强城市发展的活力和活力,努力增加就业机会,吸引更多农民工进城务工定居,实现产业和城市融合。同时,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完善和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创业培训绩效,加快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和完善正常收入增长机制,提高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能力。

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率65%的转移

二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在教育方面,加快解决“大班制”问题,推进流动儿童居住证制度建设,确保流动儿童在流动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社会保障方面,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完善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措施。在住房方面,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都将被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到城市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实行“房票”制度,对自愿有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等附着物的农民给予合理补偿或同等“房票”。

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率65%的转移

三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能力。全面实施“两证”保护“三权”。集体成员证和户籍转移备案证制度的实施,将确保农村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集体权益不变,给城市农民一个“定心丸”。开展各类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量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数量,赋予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和继承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房屋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试点,提高农民进城务工能力。加快建立城乡统一要素市场,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等集体经济权益规范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产,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张川)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到2020年,山东将实现1000万农业人口向城镇化率65%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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