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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欧洲议会网站上发布的消息显示,欧盟对希腊和塞浦路斯项目的资助延期获得批准。《共同条款条例》(CPR)第24条允许委员会向经济困难的国家增加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esif)(也称为“补充计划”),也就是说,在成员国的请求下,它可以向其支付临时款项,这比欧洲区域发展基金(erdf)、欧洲社会基金(esf)和集合基金(cf)要多。“补充”计划不会改变2014年至2020年欧洲结构和投资基金的总体分配。欧洲议会批准在经济调整计划后一年,将希腊项目融资增加10%的期限延长至6月30日。欧洲议会也投票赞成延长塞浦路斯的资格期限,并将欧盟共同融资率提高85%,直到2014-2020年计划结束。塞浦路斯在当前的欧盟凝聚力政策中具有“更发达地区”的地位,通常接受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和欧洲社会基金项目提供的50%的共同融资。然而,鉴于塞浦路斯长期的经济困难和投资下降,从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共同融资率为85%。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欧洲议会批准延长对希腊和塞浦路斯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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