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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支付的安全性已经得到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充分调查和认可,市场发展也逐渐成熟和完善。在后期监管中,监管机构应优先考虑民意,统筹考虑社会价值和潜在风险,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监管。

二维码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已经广泛应用于制造、运输等领域。近十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手机等移动终端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二维码,从而在个人消费领域逐渐显示出巨大的应用价值。二维码支付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在市场上应用。韩国和日本是较早使用二维码支付的国家,在支付领域具有较高的渗透率。

尽管二维码支付在2014年前后才在中国广泛应用,但由于其低成本、便捷体验、整体安全可控的“民用”特点,深受中国商家和消费者的喜爱。由于二维码支付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中国已经能够在移动支付和金融技术等领域迎头赶上,并积极协助实施新智能城市和互联网+政务等国家战略和计划。

中国正在全面走向“无现金社会”,这有赖于政府、市场和其他各方的共同努力,形成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

正如所有金融服务创新都必须伴随着风险防范和控制一样,二维码支付的发展也不例外。2014年,有媒体报道了一些二维码引发的风险事件,中国人民银行一度暂停二维码支付。然而,随着监管的不断成熟和行业的发展,二维码支付逐渐得到认可和推广。2016年8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条码支付业务代码》(征求意见稿),允许会员单位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二维码支付。

二维码支付监管应以民意为先

二维码支付通常是安全和可控的。目前,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开发的二维码支付采用数字签名、安全加密等技术手段,确保二维码的生成、传输和分析在各自系统内闭环运行,从技术上保证了用户资金和信息的安全。

二维码支付的安全性已经得到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充分调查和认可,市场发展也逐渐成熟和完善。在后期监管中,监管机构应优先考虑民意,统筹考虑社会价值和潜在风险,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市场监管。具体来说,它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采取市场机构准入、退出、分级监管等措施。《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准入、退出和分级监管要求。对于开展二维码支付业务的市场机构,应加强相应的管理,避免混乱的市场和“一刀切”的监管。

第二,保持前瞻性,鼓励市场机构通过业务和技术创新来预防和控制风险。国内二维码支付在市场成熟度方面领先世界,但在业务和技术创新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监管机构应鼓励市场机构通过业务和技术创新来预防和控制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例如,通过技术创新在二维码标志上增加防伪标志,避免因错误扫描二维码而造成的欺诈;市场机构可以为大额交易向消费者发起额外的验证措施,如短信验证和生物识别,以确保消费者是他们自己的交易;风险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和商家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和其他方式解除风险损失。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二维码支付监管应以民意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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