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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记者报道,截至今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已成立一年。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10起典型的互联网相关案件,包括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网上购物合同纠纷、网上服务合同纠纷、隐私纠纷、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等各类案件。

其中,徐瑞云诉荆子桥、浙江淘宝网有限公司网上购物合同纠纷案明确指出,进口食品应符合我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规销售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浙江淘宝网有限公司诉许文强等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和在台签约运营商有义务依法规范经营。为了维护自己的商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有权依法追究平台假货卖家的违约责任。

最高法律:加速网络间治理的合法化空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及互联网的典型案例为更好地规范网络行为、防范交易纠纷、降低网络交易风险提供了一条可供借鉴的审判思路。同时,也为公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互联网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提供了指导。

近年来,电子商务、共享经济、互联网金融等新形式日新月异,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应互联网诉讼案件数量激增。随着统一诉讼平台建设的加快,网络法院建设已成为推进网络治理法治化和司法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在紧张筹备之中。北京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全市特定类型的互联网一审案件,并将推进起诉、调解、立案、审判、判决和执行的网络化。北京网上法院将通过创新符合网上审判的程序规则,建立规范、智能的各类案件审判模式,充分发挥跨区域审判的优势,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李万祥)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最高法律:加速网络间治理的合法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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