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1字,读完约1分钟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8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已于27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决定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但一些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首先实施。

根据该决定草案,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的基本扣除标准将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将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首先适用新的营业所得税税率。

该决定草案将把社会高度关注的老年人支助支出扩大到特别附加扣除的范围。此外,前四项支出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总共有五项特别额外扣除。(记者孙毅)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8月28日,第二版)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新的税收规则将分两步实施

地址:http://www.longtansi.com.cn/news/2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