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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刘炳国

海外网12月6日电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山东省实施的重要规划和措施,2017年12月6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刘炳国、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二处处长马。 组织三处处长孙敏解释了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回答了媒体提问。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刘炳国表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有13条,主要包括6个方面: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为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着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职责。贯彻党的宗旨,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政治指导,团结党组织周围的群众;建立以党组织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机制;协调驻区单位完成共建共建共建五项任务。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努力提高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量。《意见》围绕加强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领导社区治理的能力,对完善组织体系、全面实施主题党日制度、实施社区党组织星级管理、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加强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能力领导和机制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各类组织的联系指导。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注重加强社区工作。围绕解决社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规范社区专职人员的配置。以县(市、区)为单位,管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总量,总量按每300-400户1人的标准核定。各岗位在县(市、区)内协调使用,每个社区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第二是推动劳动力下沉。要求街道后备干部和新录用人员在社区工作锻炼一年以上;街道每年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全职工作。在街头提拔中层干部一般需要社区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派遣干部联系社区的挂靠制度,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着力加强社区工作的安全性。《意见》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落实资金和场所。社区工作经费按每年每千户不低于2万元、每年每社区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拨付;市区17个社区的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20万元,其他县(市、区)社区每年不少于10万元;从2018年起,山东省将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的标准,对经济困难县的社区“两委”成员给予补助。按照每百户拥有30平方米以上综合服务设施的标准,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减负。以市为单位拟定社区工作项目清单,根据清单对社区工作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助税收保护、经济创收等任务。;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按照“权责分明”和“收费用事”的原则,为社区提供必要的资金和工作条件。三是深化社区共建。主要是促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管理社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注重加强关怀和鼓励。围绕关心和爱护社区干部,打击社区干部成长的“天花板”,意见提出了三项主要措施:一是拓宽发展渠道。县(市、区)补充街道机关公务员时,应当拿出一定比例,对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积极推进连续两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规定每年每个城市的最低录用人数。第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每年,社区“两个委员会”的成员将接受集中轮换培训,其他全职社区工作者将接受全职培训。第三是加强关爱。以县(市、区)为单位,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开展健康检查;对讲系统的实现;省每2-3年选举和宣传一批先进的社区党组织、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市、县(市、区)每年选举和宣传一批“敬业的社区好书记”。《意见》在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同时,也提出了加强日常管理、审计监督、建立评估机制等要求。严格管理和监督社区专职人员。

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注压实工作职责。《意见》主要从落实各级党委的职责、充分发挥各级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市、县、乡党委书记将社区党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加强对社区党组织建设的监督等方面提出要求。,以精简各级职责,确保各项任务的执行。(张川)

来源:联合新闻网

标题:山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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